你不必对我有亏欠,以后谁在你身边你就对谁好点。
观看燃放烟花爆竹应至少远离燃烧点10米以上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机场周边范围继续按照《关于加强首都机场周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烟花办字〔2006〕8号)执行
三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60米
四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在重点时段对1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及附属设施加强巡逻防护以确保安全
五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医院围墙外10米其余的门诊所药店等不属于禁放点幼儿园敬老院周边10米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
七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
八除《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外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周边60米
九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周边10米
十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周边10米
十一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十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周边10米
十三建筑工地周边30米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十四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十五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禁放区域为其本身
十六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