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想通也能接受,但我很难过。
向教育部申请后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依据《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正式设立申请报告筹设批准书举办者资质证明文件提交材料同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三)项学校章程学校首届董事会监事(会)行政机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教职工党员名单学校资产及其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学校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直接申请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须提交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第十二条除第(二)项以外的材料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批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