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个奇迹
如果想要在北京买房的外籍人注意了北京购房审核方式已经发生变化原来外籍人在北京办理购房需要先去入境管理中心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同时还要提交通行证身份证等证件现在外籍人在京购房政策已经改变外籍购房者不需要再亲自跑到入境管理中心区办理纸质《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购房变得更加便利
外籍人在京购房政策
外籍人在京购房的行为和程序有所变化北京市住建委和市公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5〕207号通知对规范境外个人购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新规定
1境外个人在北京购房前应按京建发〔2011〕65号京建交〔2007〕103号文件的规定如实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区县存量房网签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2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区县存量房网签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后在北京交易登记系统填报相应信息网上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交购房资格审查申请并按京建发〔2011〕65号文件规定留存申报材料;
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境外个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通过审核的境外个人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若果境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4通知已经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市公安局不再为境外个人开具纸质《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以下简称《居留证明》;境外个人新申请购房资格审核的通过审核后办理网签购房合同不再出具《居留证明》后续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各房屋登记部门不再收存《居留证明》纸质材料之前已完成网上签约办理后续权属登记手续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外籍人士在京购房资格审核标准不变
总之外籍人士在京购房资格标准境外/外籍人士在北京工作生活满一年可购买一套住房且所购房产仅限于自用自住;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目前相关部门对购房政策都在不断的完善中为市民提供了诸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