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样,怎样都会受伤,
政策有漏洞人性也有弱点浙江省杭州市一对小夫妻为买二套房假离婚房子买好女方却不愿意复婚了
男方起诉到法院重点是那套房子怎么分
2001年从河北到浙江杭州工作的小青结识了杭州本地人小明两人自由恋爱后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人住在小明婚前独自购买的70平方米房子里随后迎来了可爱的女儿心心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随着女儿心心一天天长大70平方米的房子显得有些窄小小明心中愧疚觉得委屈了妻子女儿而且这几年也有了点积蓄小明就寻思着改善下住房条件再买套大点的房子起码能给妻子提供化妆间给女儿提供间书房小青也希望改善居住条件两人一起看上了一套总价280万元的二手房
可是不巧杭州开始实行房屋限购政策购买二套房首付需支付房屋总价款的60%两人积蓄有限实在付不起这么高的首付但是又很想买房后来小明提出可以办理假离婚离婚后以小青名义购买房屋这样就可以享受30%首付的政策了房子买好后再复婚小青也觉得这方法可行两人很快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并约定男方婚前的70平方米房产仍归男方所有
办理完离婚登记后却由于其他原因购买该房屋还是需要支付60%的首付小明通过亲友众筹和银行贷款凑了150余万转账给小青并如愿以小青的名义购买了房屋
但是房子买好后小青却以二人性格不合为由不愿意复婚了
复婚不成两人就该房屋进行财产分割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为此小明起诉至法院要求一确认前述房屋系双方共同共有二判令小青补偿房屋折价款200万元
浙江余杭法院受理后认为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证实小青小明双方具备借离婚名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后共同出资买房而且离婚登记办理后小明陆续向小青转账150万余元小青亦认可离婚后收到这么多款项因此该房屋确实系双方共同共有根据双方出资的比例房屋的共有份额也能够确认
最终小青小明达成协议将该套房屋归小青所有小青支付小明房屋折价补偿款人民币180万元鉴于小青拿不出那么多钱补偿小明目前只能把房子挂出去卖掉在支付小明补偿款后她打算用余款买个小套在杭生活或者带女儿回老家
对小明而言本来想改善住房给妻子女儿提供好点的居住条件没成想折腾了这么久家没了女儿也跟自己生分了懊悔不迭
一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办理假结婚假离婚钻政策漏洞从而达成某种目的行为并不鲜见这种看似成本低又快捷的方法从社会层面讲不符合大众的道德认知从法律层面讲其实也是隐患众多屡屡引发诉讼
二从程序上来说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双方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只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是自愿的他们的离婚行为都是有效的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办理离婚登记后能够证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依然系共同共有关于共有的份额依照法律规定共有性质不明时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