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累了就喝醉,喝醉就去睡,活的再孤独也无所谓。
一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待遇核付项目及标准女职工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期天数
产假期天数计算办法(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a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b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计划内流产假 a怀孕不满2个月(含2个月)15天b怀孕不满4个月30天c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d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7)计划外流产假 a怀孕不满2个月(含2个月)15天b怀孕不满4个月30天c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5天d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备注计划外流产是指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但在计划外怀孕并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
(8)满7个月以上的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