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不枉姑娘爱少年
赞赏支持
关注

醉酒驾车罪中,如何将抽血检验,从行政行为,提前变成刑事行为?

不枉姑娘爱少年

我知道我烟酒脏话性格极差,我也知道你也没打算和我回家。

醉酒驾车罪中如何将抽血检验

对于公安交警来讲在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办理过程中民警对违法相对人的抽血行为到底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一般行政行为甚至于是刑事侦查行为

因为各方认识不一又没有很明确的定性标准再加上其处于行政案件办理阶段一直以来很容易被质疑和诟病

怎么样做才能让民警的抽血行为变成明确的刑事侦查行为呢

文章正式开始之前郑重声明该文属于个人想法不一定完全正确仅用于学习探讨交流还请朋友们批评指正

现实中在刑事诉讼中确实也发生过就该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案例虽然有法官将其界定为刑事侦查行为但因为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之间的程序转化的不明显使得其说理依然有些牵强

木林认为将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时间从实践中的血检报告结果出来之后提前到在现场吹气测试达到醉酒标准时也就是说将刑事立案时间尽可能地提前到抽血之前

这样立案之后的抽血行为肯定就变成了刑事侦查活动

对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来讲其案件的来源不外乎民警当场查获事故现场发现即时或事后被他人举报当事人自行投案以及其他单位移送来的案件民警上路检查情况最常见其次是事故现场发现其他情况相对较少

对于搞实务的朋友们来讲现场查获和事故现场发现这两种情况大多数情况下民警都是有准备的是带有酒精吹气检测仪器的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是否属于道路饮酒者是否达到醉酒状态一般情况下当场即能认定

立案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开端它赋予了刑事侦查权立案之后的民警依法进行的所有侦查活动都是明确的刑事侦查行为

况且立案的标准并不是特别高只要有初步的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且本单位有管辖权的就可以立即报请领导进行审批立案进行侦查

有实务经验的朋友们可能在此时提出疑惑民警还正在路上跟当事人一起着呢怎么来申请立案呢不知有多少地方建立了案管中心实行了查办分离可以通过电话电台等方式将吹气结果(现在的吹气仪上好多都带有实时无线传输功能)和个人及车辆信息第一时间通报到办案中心由办案中心民警办理立案手续没有案件管理中心的只能提前在单位预留民警并跟大队领导协调好随时准备办理呈批事宜

当然了有人会害怕立案立错了怎么办 

其实这种担心没有必要酒精吹气仪是经过检定的应该比较准拦截检查的对象也主要是机动车驾驶人执法记录仪在现场连续地录像着随时都能固定案件证据对于酒驾者来讲民警有了吹气结果那就有了怀疑其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原本就应该立案侦查几乎不可能立错案

而担心立错案的原因更多的是检查民警没有认真按照程序操作造成的可能是将当时的驾驶人弄错了吹了气后让人逃脱的立案后该人又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是行为人拒绝吹气检测等情形侦查没有期限逃了的因为吹气结果可以当成立案标准用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情形法定不诉酌定不诉也依然符合犯罪构成民警没有立错而只是行为不受刑事追究而已对于拒绝吹气检测的告知行为人可能涉嫌犯罪依然按立案程序进行同时应当在录音录像的情况下明确告知当事人如果造成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况且立案只是可以采取相应的刑事侦查措施并不一定会对行为人的实体权利造成影响也并不一定会限制了行为人的行动自由如果真是立错了案可以通过撤销程序解决

可能追究民警责任的也就是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导致的证据不足甚至于是编造案件伪造证据

当然了现实中各地各单位的情况不一样领导考核的要求不一样对于立案问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

此时可能有朋友疑惑了将涉嫌醉酒的驾驶人控制到医院抽血的行为具有明显的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属性怎么来界定

不知朋友们想没想起《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的约束至酒醒这个词它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也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也不是传唤调查更不是强制性的惩罚措施只是一种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不计入办案限期如果将吹气之后到抽血之前的行为界定为约束性保护是否可以

需要强调的是对醉酒驾车人约束至酒醒的执行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实践中让醉驾者亲友将其带回的做法可能不符合法律要求

近期公安部正在向社会征求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意见稿中规定的应当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的这四种情况其实也只是将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统一使得公安部的各规章之间能够实现和谐统一

但是在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测的实施程序中个别地方木林认为可能有待于商榷主要体现在

一是对于涉嫌醉酒驾车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在抽血时应当规定为两名正式民警不能是一名正式民警带辅警或者全部都是辅警进行应刑事调查程序进行以保证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衔接

二是关于血样送检的时间上要求的五日内应当与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2011年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相统一即继续执行立即送检特殊原因不能立即送检的经上级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3日内送检

三是对于拒绝配合吹气检测的驾驶人可以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进行初查初查时可以采取不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5条对其作出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验的调查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也明确规定如果无法确定是刑事或行政案件的可以先按行政案件办理也就是按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进行抽血检测

《刑诉法》第82条规定在立案前对于发现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采取拘留扣押罪证等紧急措施此时就可以结合约束至酒醒和传唤询问调查时间来实现羁押前的人身控制

当然了也可以结合《行政强制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按行政强制措施的审批实施要求进行抽血检测并将拒绝吹气情况作为后续刑事案件办理中的量刑情节予以记录

四是经过这几年的办案交警部门对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办理已经有了成熟的经验如果有问题也只是因为没有及时对程序进行总结规范和进行大规模培训的原因况且现在使用的酒精吹气仪早已经更新换代了还经过了第三方计量质检部门的检定数据的准确度能够得到保证也就是说跟吹气和抽血的结果相差不是太大能够达到即时立案的要求也就是说吹气值达到醉酒标准的明确授权按刑事案件立即报请立案审查

2019-12-20
抽血
抽血
抽血检查一般采静脉血,静脉血化验除特殊要求的项目以外,一般要求在上午抽血,抽血前尽量减少运动量,不要吃食物,保持空腹,可以喝少量的水,除某些必须按时服用的某些实验结果有所干扰。
¥31.00
总资产
3337
获点赞
349
关注者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赞赏支持
还没有人赞赏,支持一下吧
发布讨论

网友评论

还没有用户评论

相关链接

写评论
0
0
0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