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在原来的基础上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很多地方产假不少于128天,最多的地区是180天。各省不同,都有自己的规定。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实施。该法取消了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我想咨询二胎产假制度,去年上半年休产假的单位只收三个月公积金、社保,而从下半年开始,单位收五个月公基金社保,我是2018.10月到2019年2月份,回来上班以后今年公积金基数涨了,让我把涨的个人部分再补齐,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