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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年12月30日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 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据了解 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广东二胎政策有了新规定新条例要点摘录如下
1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仍属超生
2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3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丈夫陪产假增至15天
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5推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删除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
6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7取消禁止招录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禁止向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出租出借房屋的规定
延长生育假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修正案草案还修改……阅读全文 >>
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落实,吉林省卫计委正积极研究,并准备出台应对“二孩”政策的全方位实施指导性意见。其中包括,明确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人群。以下是现行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阅读全文 >>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3……阅读全文 >>
2015年10月29日起,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至于早前全国实施的“双独二孩”政策,也会退出历史舞台。什么是“双独家庭”?双独家庭就是符合以下三种……阅读全文 >>
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仅涉及生育政策的调整,即正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江苏省二胎新政策不设生育间隔,但女方满24周岁才能生“两孩”的规定继续保留。江苏省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双方均……阅读全文 >>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确定,江苏省二胎生育政策如下: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一方为二等乙级……阅读全文 >>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虽然,允许普遍二孩政策已经确定,但政策落地,二孩身份的合法性还应该依据地方政策的出台时间来看,即地方政策的出台时间决定了新生儿的身份是否合法。因此,在政策落地前抢生的话属于违法……阅读全文 >>
重庆二胎新政策暂未施行,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法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同时,生育一孩、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三孩的夫妻,都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体规定要按新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阅读全文 >>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具体政策以各地计生条例为准。2017年暂无新政策发布,若有变动,届时更新内容。2015计生委二胎政策有哪些?全面放开二胎终于有了最新消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允许实行普遍二孩政策。政策实施需要全国人大修订《人口与计划……阅读全文 >>
2014年第一季度有关省、市、区将启动单独两孩政策。2014单独二胎省市有:省份政策实施时间浙江1月17日山西1月18日安徽1月23日天津2月14日北京2月19日上海3月1日广西3月1日陕西3月1日四川3月20日内蒙古3月21日重庆3月26日广东3月27日辽宁3月28日吉林3月2……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