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我曾经幻想过永恒。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而对于晚婚晚育《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由各地立法规定在各地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规定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为晚婚即女性满二十三周岁和男性满二十五周岁结婚就算晚婚
而对于晚育有些省份要求只要在23周岁以上生育就属于晚育有的省份要求在24周岁以上生育才属于晚育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对于晚婚晚育的规定可能有所出入建议上网或到当地计生法律部门查询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有关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及其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制定了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奖励等具体的政策措施。具体的政策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做出具体规定。因此,现在不存在晚婚晚育假期的说法。按法……阅读全文 >>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晚育是指适当推迟妇女婚后的初育年龄。初育年龄是指妇女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年龄,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阅读全文 >>
晚婚晚育政策曾经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晚婚晚育政策在人口控制方面有三个作用:(1)缩短妇女的生育期,有利于减少生育量;(2)拉长两代人的间隔,相对减少同一时点生存的人口数目;(3)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生育要有计划……阅读全文 >>
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有关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及其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制定了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奖励等具体的政策措施。具体的政策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做出具体规定。因此,现在不存在晚婚……阅读全文 >>
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有关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及其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制定了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奖励等具体的政策措施。具体的政策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做出具体规定。因此,现在不存在晚婚……阅读全文 >>